1981年国际抗癫痫联盟( the International League A-gainst Epilepsy , ILAE )制定了癫痫发作的国际分类,将癫痫发作分为两大类:部分性发作和全身性发作。不能分类为以上2种类型者称为无法分类的癫痫发作。2006年ILAE发表了新的发作分类建议,该建议中体现了2个主要变化: ①采用局灶性代替部分性。单次发作伴有再次发作的遗传易感性可以考虑为癫痫。ILAE 2001年提出的建议中认为,将局灶性发作分为“简单性”或“复杂性”意义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