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剂:0 ﹒ 25g,0 ﹒ 5g。慢性痛风,开始0.25g/次,2次/日,3~7天后增加至0.5g/次,2次/日,8~14天后增至0.5g/次,3次/日,1~2周后如血尿酸仍高可再增加到0.5g/次,4次/日,直至血尿酸降至正常范围,以后逐渐减到最小有效维持量。急性痛风发作,肾、输尿管有尿酸结晶沉积病史者不宜应用。禁用于肾功能减退(特别是老年人)、对磺胺过敏、肿瘤高尿酸血症、使用有溶解细胞作用的抗癌药、放射治疗患者及2岁以下儿童。慎用于消化性溃疡或血液系统异常者、孕妇。能干扰班氏试剂测尿糖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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