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注,无排卵性不育症,500~1000 U/日,于经期第10天用,连续5天。先兆流产或习惯流产,3000~5000 U,每日或隔日1次肌注,共5~10次。不孕症,黄体功能不足,功能性子宫出血,先兆流产或习惯性流产,隐睾症和男性性功能减退等。注射前需作过敏试验。连用8周不见效者或性早熟或亢进者,应停药。生殖系统有炎症、激素性活动型腺癌、无性腺患者禁用。高血压患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