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口服固体制剂单次口服药物剂量不宜超过1.0g ,否则将难以吞咽,这对缓释、控释口服固体制剂同样适用。由于口服缓释、控释制剂中药物在吸收部位的释放必须是药物吸收的限速过程,在设计这类制剂时,应该充分考虑药物的pKa 、解离度和溶解性能。缓释、控释制剂中药物的释放是吸收的限速过程,理论上其吸收速度等于释放速度,因此为达到维持平稳的血药浓度的目的,缓释、控释制剂中药物的释放速度应设计为与药物在体内的消除速度相等。这样缓释或控释制剂中药物在8 ~ 12小时内应能释放可吸收药量接近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