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 75g肌内注射,必要时一小时后重复一次。静注后的反应与碘解磷定相同,注射速度过快,可引起恶心、呕吐、心率增快,严重时有头晕、头痛、复视、视力模糊、动作不协调,但比碘解磷定的反应小。根据病情掌握剂量及间隔时间,用药过程中应密切掌握病情变化及测定胆碱酯酶活性,以作为用药指标。有机磷农药口服时,由于有机磷可在下消化道吸收及排泄较慢,因此口服患者应用本品,至少要维持48~72小时。停药指征以烟碱症状(肌颤、肌无力)消失为主,血液胆碱酯酶活性应维持在50%~60%以上。因生物半衰期短,故给药途径以稀释后静脉注射为好,不宜静脉滴注(尤其是首次给药)。在碱性溶液中易水解,故忌与碱性药物配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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