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抑制细菌的蛋白质合成,对大多数革兰阳性菌和某些厌氧的革兰阴性菌有抗菌作用。主要在肝脏代谢,代谢物由胆汁和尿液排泄,消除半衰期为3小时,肝、肾功能不全时半衰期会延长。血透和腹腔透析不能有效清除本品。用于厌氧菌引起的腹腔和妇科感染(常需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合使用以消除需氧病原菌)。禁用于对本品或其他林可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和1月龄以下的新生儿。亦可致肝功能异常、血尿、急性肾功能损害、耳鸣、眩晕、听力下降等不良反应。静脉滴注时,每0.6~1g本品需用100ml以上输液稀释,滴注时间不少于1小时。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①成人,革兰阳性需氧菌感染,一日0.6~1.2g,分2~4次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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