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闭经和黄体功能不足、先兆流产和习惯性流产、功能性子宫出血、经前期紧张综合征。亦用于宫内节育器缓释孕激素药物。禁用于有血栓病或病史(晚期癌瘤治疗除外) 、心血管病和高血压、肝肾功能损害、糖尿病、癫痫、哮喘、偏头痛、胆囊疾病、未明确诊断之阴道出血。常见食欲缺乏、痤疮、液体潴留和水肿、体重增加、过敏性皮肤炎症、精神抑郁、乳房疼痛、女性性欲改变、月经紊乱、不规则出血或闭经。治疗中,如有突然严重头痛或呕吐、眩晕或晕厥、手臂或腿麻木、腓肠肌处疼痛或伴有红肿热胀、急性胸痛或呼吸困难、体重持续增加以及乳房胀痛、阴道持续出血或下腹部疼痛、阴道分泌物异常或有异味,应立即停药处置。注射剂: 10mg , 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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