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需监测血药浓度,或按内生肌酐清除率(也可自血肌酐值计算获得)调整给药剂量或给药间期。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接受主要经肾排出的抗菌药物时,应按轻度肾功能减退情况减量给药(可用正常治疗量的1 / 2~2 /。老年患者宜选用毒性低并具杀菌作用的抗菌药物,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新生儿感染时应避免应用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包括主要经肾排泄的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及主要经肝代谢的氯霉素。新生儿期避免应用或禁用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参见表1-。哺乳期患者接受抗菌药物后,药物可进入乳汁,通常母乳中药物含量不高,不超过哺乳期患者每日用药量的1%。且应用任何抗菌药物时均宜暂停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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