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精神病人(尤其是精神分裂症)的病程表现为反复发作,或慢性持续,或迁延不愈。系统的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可分为三个期,即药物治疗初期、高剂量维持治疗期和低剂量维持治疗期。低剂量维持治疗期:大部分精神分裂症病人,尤其是慢性精神分裂症病人需要长期低剂量维持治疗,以防止精神症状反复或恶化。经过高剂量维持治疗之后,应缓慢逐步将高剂量减少至最小有效剂量,进入低剂量维持治疗阶段。各种长效制剂是低剂量维持治疗有效方法之一。此期除了抗精神病药低剂量维持治疗之外,还应给予精神病人一些非药理学支持(non‐pharmacologicalsupport),如社会支持以帮助精神病人应付生活事件(lifeevent)产生的应激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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