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医师为患者诊断、治疗和预防用药所开具的处方,也是药师为患者调剂药品的依据。处方可以分为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医保处方、自费处方)。目前部分医疗单位已经使用电子处方,医师使用计算机打印的电子处方其格式要与手写处方一致。9 ﹒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表10‐1处方中常见的外文缩写及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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