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强效镇痛药,适用于各种剧痛,如创伤性疼痛、手术后疼痛、麻醉前用药,或局麻与静吸复合麻醉辅助用药等。对内脏绞痛应与阿托品配伍应用。用于分娩止痛时,须监护本品对新生儿的抑制呼吸作用。用于心源性哮喘,有利于肺水肿的消除。慢性重度疼痛的晚期癌症病人不宜长期使用本品。血容量减少者慎用本品,使用中枢抑制药者宜减少本品剂量。7 .本品务必在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停用14天以上方可给药,而且应先试用小剂量(1 / 4常用量),否则会发生难以预料的、严重的并发症,临床表现为多汗、肌肉僵直、血压先升高后剧降、呼吸抑制、发绀、昏迷、高热、惊厥,终致循环虚脱而死亡。严禁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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