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高剂量可能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但如果治疗3周仍未见效,应考虑增加药物剂量。对于氟西汀治疗究竟需要维持多久的问题,尚缺乏系统研究,考虑到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疾病,因此对于治疗有效患者推荐维持治疗10周以上。因任何适应证而接受治疗的患者应进行适当监测,密切观察是否出现症状恶化、自杀和行为异常,尤其是在药物治疗的前几个月,或调整药物剂量时,无论是增加还是减少。若合用其他主要经由此同工酶代谢的药物,且治疗面很窄(例如氟卡尼、恩卡尼、卡马西平及三环类抗抑郁药) ,其起始剂量应降低或将治疗剂量调至最低有效剂量。合用活性炭和山梨醇的疗效与催吐及洗胃相同,甚至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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