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护士会教育委员会成立后即对护校课程设置等进行统一和具体要求。1921年《护士季报》公布参加全国护士会考报名者须完成学会规定的课程见附5-1-7。1932年,为了在全国各地开展与普及公共卫生护理和加强“精神病护理”,中华护士会拟将《公共卫生》与《精神病护理》列入护士学校的教学中,并将此列为必修科目,同时还奖励毕业后从事精神病护理的护士。然而,因我国护士学校有公立、私立、教会等多种性质,直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各护士学校在课程方面尚无统一标准。随着我国护理事业的发展及护士学校课程设置的不断调整与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