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范伦理学的领域,功利主义和康德的伦理学已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相持不下。女权主义和关怀伦理学通过强调情感和特殊的个人关系在人们的生活中的重要性,加入美德伦理学来反对像功利主义和康德伦理学这样的以强烈的不偏倚性( strict impartiality )为基础的规范伦理学。伦理原则尽管对社会有普遍的约束力,但它并不具有法律的强制力,在生命伦理问题层出不穷的今天,在人们道德选择能力日益增强、道德取向多元化的今天,我们更需要对原则的具体灵活的应用和不同文化、不同社会群体和不同人们之间的交流和对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