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等级主要根据工伤的伤残程度来评定,伤残程度则主要根据伤残者的生活自理能力、职业与社会交往受限情况来确定。其中,一级至四级伤残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伤残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伤残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受工伤损害的器官原有伤残和疾病史,或工伤及职业病后出现并发症,其致残等级的评定以鉴定时实际的致残结局为依据。2006年,国家颁布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