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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二、复治肺结核

治疗前均需作痰的结核分枝杆菌培养,菌种鉴定及药物敏感试验,用以确定是否存在耐药和区分耐药的种类,以便于制定化疗方案。药物敏感试验不显示存在耐药情况下,可继续采用目前推行的复治方案足量治疗(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链霉素)。目前推行的复治方案疗程为8~9个月,伴有糖尿病者需延长疗程至12个月。参照耐药肺结核治疗部分。强化期:①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链霉素每日1次,共2个月。2 .采用强化期2个月方案时,如治疗至第2个月末痰菌仍阳性,则应延长1个月的强化期方案治疗,继续期治疗方案不变 ......

——《临床结核病学》
书名:《临床结核病学》
栏目:临床结核病学 > 中 篇结核病临床治疗学 > 第九章 结核病的化学治疗 > 第四节 结核病化学治疗方案
作者:唐神结 高文
参编:肖和平,陈昶,沙巍,张青,卜建玲
页码:187-189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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