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减灾委员会的前身,是中国政府响应联合国倡议于1989年4月成立的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 2000年10月更名为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 2005年4月更名为国家减灾委员会,其成员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军队、科研部门和非政府组织等33个单位组成。国家减灾委员会主任由国务院领导(副总理)担任,办公室设在民政部。后部分由主管金融工作的副总理负责,建有中央财经委员会,涉及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商务部、各大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