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于2005年7月1日实施《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其中对保健食品进行了严格定义: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2003年5月1日起实施的《保健食品检验与评审技术规范》规定保健食品的申报功能为以下27项: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脂、辅助降血糖、抗氧化、辅助改善记忆、缓解体力疲劳、缓解视疲劳、促进排铅、清咽、.油分、调节肠道菌群、促进消化、通便、对胃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