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已建立了对孕产妇进行系统保健管理的三级网络,实行孕产期系统保健的三级管理。在城市,开展医院三级分工和妇幼保健机构三级分工,实行孕产妇划片分级分工,并健全转诊制度。在农村开展了由县医院和县妇幼保健站、乡卫生院、村妇幼保健人员组成的三级分工。通过三级分工,一级机构为孕产妇提供定期检查,一旦发现异常,及早将高危孕妇转诊至上级医院进行监护处理。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等,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孕妇。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