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北京、天津、上海三个直辖市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筹(以下简称统筹地区)。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可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文本签订后,定点医院新开展超出协议规定的诊疗项目,如该项目在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