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2002年开展新农合制度试点,在各地的积极努力下,新农合制度持续健康发展。2003-2011年,广东省新农合补偿金额达275.6亿元,其中,住院补偿249.8亿元,门诊补偿15.8亿元,其他补偿10.1亿元。目前,全省所有县(市、区)已开展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83.6%的县(市、区)实现了县内网页或接口即时补偿,71.6%的县(市、区)实现市级住院即时补偿,4家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即时补偿试点。政府部门加强了与商业保险机构的合作,充分利用了保险公司在理赔、精算等方面的技术资源优势,总体上提高了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