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原卫生部为了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推动和指导医院信息化建设发展,在1998年发布的《医院信息系统软件基本功能规范》基础上,发布了《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该规范除了对功能进行要求之外,首次提出了医院信息化系统的数据标准要求,体现了医疗卫生信息标准在信息系统功能中的应用。本《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根据数据流量、流向及处理过程,将整个医院信息系统划分为以下五部分,各部分功能综述如下:临床诊疗部分。4 .重要保密数据要加密处理后再存入机内,对存贮磁性介质或其他介质的文件和数据,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