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患儿因肺炎于某年8月6日入住某省儿童医院,给予对症治疗,治疗中患儿出现抽搐。现法院委托对某省儿童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某省儿童医院的医疗行为与某患儿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过错参与度进行鉴定。由于患儿抵抗力低,病情发展可十分迅速,治疗不及时情况下往往产生较为严重的损害后果,如并发脑炎、脑膜炎、脑瘫、智力发育迟滞,甚至患儿死亡。抗感染是治疗肺炎最基本、最有效的治疗手段。本案中医方作为三级甲等医院,对抗生素的使用等方面却仍然存在不足,表明医生未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给患儿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