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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四、治疗方案

注意休息,加强营养,改善机体状态。目前认为孕期第一线抗结核药物是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吡嗪酰胺,这些药物是安全的,孕期大量应用的结果并未发现有胎儿畸形率增加,但是应用异烟肼应给予维生素B6以防发生末梢神经炎,服用利福平应注意肝功能损害。妊娠合并肺结核并不一定要终止妊娠,大多轻型肺结核患者是可以继续妊娠的,对母亲和胎儿都不会造成太大影响,但下列情况不宜继续妊娠:1 ﹒并发肺外结核,如肾、肝、脑结核。肺结核有可能于产后加重,故在分娩后6周至3个月,应做肺部X线复查,以了解肺部病灶的变化。 ......

——《妇产科治疗学》
书名:《妇产科治疗学》
栏目:妇产科治疗学 > 第二篇 产科 > 第五章 妊娠并发症的处理 > 第十节 妊娠并发肺结核
作者:王泽华
参编:张为远,童晓文,李小毛,乔杰,汪宏波
页码:179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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