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结论,也叫鉴定意见,是指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卫生行政部门聘请或指派有专门知识的人或鉴定机构,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和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测、分析、判断后,做出的结论性意见。鉴定结论是鉴定人提供的判断性意见,其书面形式为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是鉴定过程的最终结果,是一种法定的证据形式。司法机关或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鉴定结论,可以解决案件中的疑难问题,正确认识案件事实。书面鉴定结论应详细记载有关事项,以便保存和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