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剂(医保乙类):每支75 μ g。如所用化疗药物的剂量较低,估计所造成的骨髓抑制不太严重者,可考虑使用较低剂量预防中性粒细胞减少,以每日1.25 μ g/kg体重的剂量用药至中性粒细胞数稳定于安全范围,对化疗后中性粒细胞已明显降低的患者(中性粒细胞< 1000/mm3)。使用本品过程中应定期每周监测血象2次,特别是中性粒细胞数目变化的情况。对髓性细胞系统的恶性增殖(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等)本品应慎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