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非苯二氮类催眠药物,作用于GABAA ω 1和ω 2受体,具有镇静催眠、抗焦虑和肌肉松弛作用,可缩短入睡潜伏期,增加总睡眠时间,不影响驾驶能力,次日无宿醉作用。口服后0.9~1.5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生物利用度30%,血浆蛋白结合率60%,主要通过肝脏CYP3A4代谢,经葡萄糖醛酸化后经过尿液排除,半衰期为0.9~1.1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