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毒毒素是肉毒梭菌的产物,有7种不同的抗原型,临床只用其A型。此型肉毒素通过阻止神经末梢乙酰胆碱的释放而引起突触前神经肌肉传导阻滞,使肌肉失去神经控制,形成暂时性麻痹[ 1 ]。由于肉毒毒素的分子量很大,一般是不能通过胎盘的,但在1965年有研究报道,本品能通过小鼠的胎盘[ 2 ]。在产科临床方面有数篇关于孕妇发生肉毒中毒的个案报告[ 3‐5 ],其中2例为食物型肉毒中毒[ 4,5 ],1例为伤口型肉毒中毒[ 3 ]。鉴于生产厂制备的肉毒素与自然界的野生毒素是同一的,故从以上的病例报告中,间接证明了肉毒毒素是不能通过人类妊娠中期以后的胎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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