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动物试验结果显示,给小鼠和大鼠施以6倍于人用剂量的环丙沙星,无致畸和胚胎毒性作用,也不损害动物的生殖功能。给幼龄大鼠和幼犬反复应用环丙沙星,可引起动物负重关节处软骨发生永久性破坏,动物出现跛行。 多项临床观察和随访调查资料显示,妊娠不同阶段应用环丙沙星,胎儿安全出生率、胎儿体重、流产率、胎儿窘迫发生率等与对照组相比均无明显差异,也未见出生婴儿关节部位发生软骨破坏,在随后5年的发育过程中其运动功能未见异常。另一项调查资料显示,103例妊娠期间应用环丙沙星的孕妇,63例正常分娩(52例妊娠早期用药,7例妊娠中晚期用药,4例用药时间不清);18例中止妊娠,10例自发性流产(均为妊娠早期用药);4例胎儿死亡(3例妊娠早期用药,1例妊娠晚期用药);8例婴儿出现先天性缺陷(7例于停经后2~12周内用药,1例于没次月经后用药1天)。由于动物试验中观察到环丙沙星的毒性反应,临床报告中亦存在矛盾之处,因而妊娠期间应当避免使用本药。给孕妇静脉注射环丙沙星200mg 2次,间隔12小时,用药后第4、8、12小时平均母体血药浓度为0.28μg/ml、0.09μg/ml、0.01μg/ml,羊水中药物浓度分别为0.12μg/ml、0.13μg/ml、0.10μg/ml,羊水药物浓度和母体血药浓度比值分别为0.43、1.44 和10.0。授乳妇口服750mg 环丙沙星三次,没次服药后2小时血药浓度为 2.06μg/ml,24小时降至0.02μg/ml;乳汁药物浓度在服药后2小时为3.79μg/ml,服药后24小时降至0.02μ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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