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于感染血吸虫尾蚴3~10周的不同时间内,给予吡喹酮40 mg · kg - 1 1次口服治疗,疗效差别很大,即感染3周组的减虫率仅为14.3%,感染4周组的增至46.1%,感染8及10周组的则分别增至84.2%和87.6%。上述结果表明,同一批感染兔于感染后的不同时间用同一剂量的吡喹酮治疗时,疗效的有无以及疗效的增长,皆与宿主特异性抗体的有无和抗体水平的增长相一致,而与细胞免疫水平则无密切的平行关系(肖树华等1986c)。这可能是因为抗体与受吡喹酮损害而显露的虫体体表抗原相结合,进而激活补体,形成具有使中性粒细胞趋化的补体成分(肖树华等1987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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