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使用国际非专有药品名称(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 for pharmaceutical substance,INN)。在我国,国家药典委员会以国际非专有药品名称为依据,结合中国文字的特点制定了中国药品通用名称(Chinese approved drug names,CADN)。应避免可能给病人暗示有关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的药品名称。在作新的药用化学实体的研究时,应向世界卫生组织为你的药物申请一个国际非专有药品名称,同时在国内申请药品的通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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