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病患者的危险因素及预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详见表1‐4‐3。注:1 ﹒ “靶器官损害”与以前的WHO二期高血压相当。高血压的危险分层见表1‐4‐4。表1‐4‐4高血压危险分层(WHO/ISH,1999年血压为mm Hg)。ACC:伴随临床情况,包括临床心血管疾病或肾脏疾病。2006~2007年我国调查研究发现,在高血压人群中,级高血压分别占42.1%、43.2%、15.6%和危险分层中,低危、中危、高危及极高危分别为32%、22.2%、21.1%和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