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暴露、人群流行、动物实验和原理机制及其他有关数据资料等4个方面对致癌因子进行归纳性总结和概括,使用标准的术语对来自人和实验动物数据的致癌证据充分性做出评价。这些评价分类只与暴露导致致癌的证据充分性有关,并不涉及其致癌活性(强度potency )范围。对于复杂的暴露,包括职业暴露和工业暴露,工作组在制定对人类致癌性的总评价时,考虑到物质的化学组成和已知致癌物的潜在贡献。工作组也确定了在实验系统中的受试物与同时暴露于人类的物质之间的相关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