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学科的建设发展,法医精神病学家也在致力于思考被鉴定人为什么要伪装精神障碍,慢慢演化出了三种伪装精神障碍的“解释模型” 。认为伪装的潜在动机,是慢性进行性精神障碍患者试图控制症状和临床表现的一种无效尝试。除了上述的病因学分类,根据伪装的表现形式、伪装的程度、伪装与案件性质的关系、伪装出现的不同时间段,可以将伪装精神障碍分为不同的类型。根据精神障碍的表现形式可将伪装精神障碍大体归纳成两大类。急诊留观,见神志清, GCS评分15分,精神状态正常,情感反应正常,定向正常,记忆力、计算力正常,无幻觉,其他无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