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脏病(包括妊娠前已有心脏病及妊娠后发现或发生心脏病)是孕产妇死亡的重要原因。随着产科出血、感染和高血压引起孕产妇死亡的减少,在我国占孕产妇死亡原因的第2位,妊娠合并心脏病的重要性更加显现。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发病率各国报道为1%~4%,我国1992年报道为1.06%。妊娠期高血压性心脏病、围生期心肌病、心肌炎、各种心律失常、贫血性心脏病等在妊娠合并心脏病中也占有一定比例。妊娠期应由产科医师和内科医师一起,严密进行孕期监护和心功能评估,兼顾母儿双方面因素决定最佳处理方案,使母儿有一个满意的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