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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发症]三、呼吸系统后遗症

烧伤后呼吸系统的病理损害按其发生原因,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种。大面积烧伤或面颈部烧伤患者多伴有不同程度气道损伤,组织损伤范围可涵盖鼻腔、咽喉、气管、主支气管及至肺内支气管树,严重者甚至可波及肺泡和肺间质。气道损伤后可否发生呼吸功能障碍,日后能否造成脏器损害后遗症,取决于损伤程度和受累部位。临床上较常见的呼吸功能后遗症主要为气道狭窄、慢性呼吸功能不全(支气管扩张、肺不张、肺纤维化) 。以上烧伤后各内分泌腺损伤的机制尚不十分清楚,可能与机体对严重创伤后的应激反应以及休克期血容量不足和循环障碍所引起的组织缺氧有 ......

——《烧伤康复治疗学》
书名:《烧伤康复治疗学》
栏目:烧伤康复治疗学 > 第十一章 烧伤常见症状的康复 > 第十一节 烧伤后脏器功能后遗症
作者:吴军 唐丹 李曾慧平
参编:FrankLi,盛志勇,王正国,励建安,夏照帆
页码:371-377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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