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病人不能够提供有益的治疗是伦理和法律上维持或撤除治疗的问题。对此,治疗的目标应该转变为对症状的姑息关怀和照护[ 3 ]。对急性疾患病人的恰当治疗,用于濒死的患者可能是不恰当的。对临近死亡的病人和没有希望再恢复健康的病人采用这些措施通常是不恰当的(所以也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治疗),因为如此治疗的负担明显地大于可能的受益。各种类型的治疗方法都贯穿于整个过程中,特殊的放疗、小剂量的化疗和外科治疗等等。2 ﹒治疗的目的和每种治疗的受益。不可治愈的进行性疾病和高龄老化二者的自然结局是死亡,病人对生存丧失信心或明确的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