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分类学的目的是把种类繁多的不同疾病按各自的特点和从属关系,划分为病类、病种和病型,并归成系统。随着科学的发展,精神疾病的分类,将会在不久的将来,从以临床规律进行分类发展为以病因及病理改变作为分类的依据。任何分类都不可能完美无缺,随着知识的增长以及分类方面经验的积累,有可能对现行分类进一步完善和简化。在I CD‐10中,精神卫生部分[第五(F)章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有了重要的变化,这主要起始于WH O有关精神疾病诊断与分类的连续研究计划、国际协作研究以及某些国家[特别是美国精神病学会(APA)]对诊断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