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到名实相符,避免混淆,江森教授建议正名为“剖宫产术”,其定义为“凡妊娠28周以上经剖腹并切开子宫娩出胎儿者为剖宫产术”。目前此名称已为我国妇产科界所普遍接受,故剖宫产术既不包括切开腹壁取出腹腔妊娠的胎儿或子宫破裂已排出至腹腔内的胎儿,更不包括人工流产时经腹或经阴道切开子宫取出无生活能力的胎儿的手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