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脑死亡定义专题委员会首次明确提出脑死亡定义,即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丧失,且脑死亡的诊断必须符合合理的医学标准。2003年我国《脑死亡判定标准(成人)(征求意见稿)》赋予的定义是:脑死亡是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转的丧失。另一个是神经病学标准,即昏迷、脑干反射消失和无自主呼吸。目前,脑死亡概念已被大多数国家和地区认同。其实脑死亡与持续植物状态有本质上的区别,脑死亡是死亡状态的描述,全脑功能不可逆转地丧失,临床表现为深昏迷,脑干反射消失,自主呼吸停止并需要呼吸机维持通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