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县级医疗机构的人员数是根据床位来核定的。2007年被调查地区县级机构的每床位卫生技术人员数均高于国家发改委1994年《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上所规定的每床位卫技人员数,其中妇保院每床位人数高出标准最多(见表5‐.乡镇卫生院人员配备标准参照2004年卫生部《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应先按服务人口数核定床位,再根据床位数核定卫生人员数,30床以上乡镇卫生院按每床1.3~1.5人定员。注:数据来源于《评估》现场调查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