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SOP的目的是保证与研究者、申办者、受试者、研究机构以及有关政府机构(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口头、书面交流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的交流能得到合理的记录和存档。保存信息交流记录。可以采用不同的记录方式,如电脑打印签名、填写“信息交流记录表” (附件ER . 17.01 ) 。与伦理委员会审查相关的所有工作/活动,一般都需要记录其发生的信息交流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申办者、研究者提交伦理审查相关的工作/活动。书面记录需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交流日期。必要时的跟踪活动记录。完成记录者的签名。信息交流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