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以前,糖尿病分类分型一直沿用1965年WHO糖尿病专家委员会第一次报道的建议,将糖尿病分为原发性(原因不明者)及继发性两大类,前者分为幼年发病型及成年发病型,后者则包括一些内分泌疾病如肢端肥大症,柯兴综合征,嗜铬细胞瘤。还包括某些合并有糖代谢异常的遗传综合征,如Schmidt综合征、强直性肌萎缩等,此外,糖耐量损害(既往称隐性或化学性糖尿病)和妊娠糖尿病也包括在内。也就是说,当诊断原发性糖尿病时,需排除其他各种病因引起的继发性糖尿病。1980年,WHO糖尿病专家委员会第二次报道则将糖尿病分为Ⅰ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