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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三、 产后措施

我国提倡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但在资源有限地区,对于正在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母亲(或接受抗病毒治疗婴儿) ,则推荐纯母乳喂养,持续喂养至6个月可以考虑停止,但停止纯母乳喂养后,应以纯人工喂养,杜绝混合喂养。所有HIV感染的产妇应按照孕期用药方案继续服用抗病毒药物,若环境不允许持续(终身)抗病毒治疗,也应该尽早使用抗病毒治疗方案,并至少在存在母婴传播风险的整个阶段维持治疗。对于HIV暴露婴儿,若为母乳喂养,每日1次NVP婴儿预防用药,共6周。A .婴儿体重< 2000g时,应按照mg/kg计算剂 ......

——《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实用手册》
书名:《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实用手册》
栏目: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实用手册 > 第六章 艾滋病病毒阳性孕产妇及其新生儿的治疗
作者:尚红
参编:李太生,吴昊,张福杰,蒋岩,王爱玲
页码:134-136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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