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负担性是指患者获得相关卫生服务的经济承受能力。疾病经济负担是指由于疾病、失能、残疾和早死给患者、家庭与社会带来的经济损失,以及为了防治疾病而消耗的卫生经济资源。其中,疾病直接经济负担是指为直接用于预防和治疗疾病的总费用,包括个人、家庭和社会用于疾病和伤害预防、诊治及康复过程中直接消耗的各种费用。它又可以分为医疗费用和非医疗费用两大类:前者包括卫生机构提供卫生服务的费用,如预防投资费、急救费、门诊诊治费、住院费、医药费、卫生技术劳务费、家庭病床治疗与护理费用等。后者包括病人在接受卫生服务过程中病人及陪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