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序合理地使用本区域的医疗资源,学科设置与专业项目,应立足本地区常见病为主,以下所列“学科设置与专业项目”大部分引自卫生部第一周期医院评审《二级医院评审标准》中设置的《临床科室技术标准》 “一般”与“重点”科室的要求。若是本地区非常见病,县(直辖市的区)域内已有三级综合/专科医院、100公里范围内二级医院中已有该专业者或区域人口少于20万者,则为“可选”项目,非必备。如“血液内科专业”、“烧伤整形科专业”,非常见病较多、100公里范围内其他医疗机构已有该专业者,或人口过少、需求不足可以不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