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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五、疗效判断标准

出现下列的两项或其中之一:症状显著改善和血清AST或ALT、胆红素和IgG水平在1年内恢复正常,并在维持治疗时持续正常6个月。在此期间肝活检显示最小的活动度或肝组织学恢复正常。肝组织学治疗前后无显著改善。经治疗后即使提示疾病活动性的指标有所改善,但症状加重,病情恶化。病情明显缓解,即症状消失,AST ≤正常值的2倍和肝组织学恢复正常或仅轻微异常。不完全反应,即治疗延长至3年仍未能缓解。出现药物毒性反应,如外源性肥胖、满月脸、痤疮、糖尿病、情绪紊乱及多毛症等。治疗失败,即治疗期间病情恶化、AST和(或)血清 ......

——《消化系药物临床研究和治疗学》
书名:《消化系药物临床研究和治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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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房静远 陆伦根
参编:保志军,蔡雄,蔡毅东,陈平,陈朝飞
页码:604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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