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 ﹒ 1 — 2 ﹒ 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解放军总医院、北京天坛医院。本标准规定了医院空气净化的管理及卫生学要求、空气净化方法和空气净化效果自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4.1﹒ 1医院应根据空气净化与消毒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空气净化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8.2﹒ 2 ﹒ 2未采用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部门,其监测方法及结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