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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第五节 抗凝疗法

既往无肝素过敏史。适用于长期或短期的抗凝治疗:先用肝素或低分子肝素7天,第5天开始合用华法林,一般重叠2~3天,待华法林发挥作用后,停用肝素或低分子肝素。抗凝治疗前必须排除出血性疾病。抗凝治疗期间应密切观察有无出血倾向,如皮下出血、牙龈出血或鼻出血,同时应该向家属及患者交代注意事项,发现尿色变红或大便发黑应高度引起警惕。抗凝治疗期间应隔日复查尿、便常规及潜血。应用水杨酸盐、巴比妥盐、保泰松和维生素K等药物时应注意其与口服抗凝药物的相互作用。严重出血,如:消化道出血或颅内出血,应停止抗凝。2 ﹒抗凝治疗的护 ......

——《急救护理》
书名:《急救护理》
栏目:急救护理 > 第七章 常用急救治疗方法
作者:叶文琴
参编:
页码:291-293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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