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医学专著速查系统

[护理]第六节 妊娠合并心脏病

由于总循环血量逐渐增加,至孕32 ~ 34周达高峰,比非孕时增加30% ~ 45% ,此后维持较高水平。未妊娠时,根据心脏功能情况、心脏病类型和病变程度等,考虑是否能妊娠。不宜妊娠而妊娠者,应在妊娠12周前行人工流产术。妊娠超过12周应密切监护,对顽固性心力衰竭者应在严密监护下行剖宫产术终止妊娠。如可妊娠者,妊娠后必须按时进行产前检查,适当增加检查次数,密切观察心脏功能,适时终止妊娠。根据心脏病的种类、病情、心功能等决定是否适宜妊娠。指导孕妇及其家人掌握妊娠合并心脏病的相关知识。产后72h内,严密监测生命 ......

——《妇产科危急重症救治》
书名:《妇产科危急重症救治》
栏目:妇产科危急重症救治 > 第四篇 妊娠合并内外科急危重症 > 第十四章 危急重症孕产妇的护理
作者:黄艳仪 王沂峰 黄东健
参编:钟南山,李大慈,叶郇爱,陈元本,刘慧姝
页码:641-643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04-01
© 2015-2019 天山医学院 XiaBBY#VIP.QQ.COM